2006年7月3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有人火烧房 有人盗小店
余红梅

  为了盗得农户家的钱财,居然运用调虎离山之计放火烧房。7月27日,经湖州吴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放火罪判决万新宝有期徒刑7年。
  去年5月的一天,万新宝与陶海斌、关阿江(均在逃)经预谋,窜至湖州织里镇费家湾村,由陶、关到村民柴房内放火,趁村民忙于灭火之机,万新宝潜入一家小店偷得300元钱。从去年5月至今年3月,他们采用同样手段作案4次,烧毁柴房9间,盗得钱财1100余元。